深圳水質檢測機構工業排放重金屬超標怎么處罰

來源:深圳市森泰源檢測有限公司 閱讀量:208 發表時間:2023-04-11 16:43:38 標簽: 水質檢測 第三方水質檢測 水質檢測機構

導讀

隨著我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那么工業排放重金屬超標怎么處罰?下面和深圳水質檢測機構給大家解答下吧。  重金屬并不限于鉛、汞、鎘、鉻。就重金屬的基本語義而言,密度在4.5g/cm3以上的金屬,均稱作重金屬;從相對密度的意義上講,有54種金屬都是重金屬。那...

  隨著我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那么工業排放重金屬超標怎么處罰?下面和深圳水質檢測機構給大家解答下吧。

  重金屬并不限于鉛、汞、鎘、鉻。就重金屬的基本語義而言,密度在4.5g/cm3以上的金屬,均稱作重金屬;從相對密度的意義上講,有54種金屬都是重金屬。那么工業排放重金屬超標怎么處罰?

深圳廢水檢測機構

  從社會危害性程度來看,超標排放重金屬屬于嚴重污染環境行為。刑法第338條規定的構成污染環境罪的行為屬于“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是否屬于嚴重污染環境,應從污染物排放地點、排放量、超標程度、排放方式等方面來判斷。《解釋》第1條規定,實施刑法第338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的……不同于其他污染物的可降解性,重金屬污染物具有長期性、累積性、潛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點,很難降解,超標3倍的重金屬污染顯然具有嚴重污染環境性。

  從刑事立法方法來看,以《解釋》第10條關于“有毒物質”中明確列明的重金屬種類限定第1條第3項中重金屬的范圍并不妥當。刑事立法時為嚴密法網,通常會從不同角度對行為予以不同的規定,由此會導致實踐中適用法條之間的重合,也會導致同一話語不同情境下解釋的不同。《解釋》中關于重金屬污染的規定即是如此。重金屬污染是從不同角度予以入罪的,第1條第3項主要是從排放量方面規定的,而其他條款則是從排放的特殊地點、排放的物質方面規定的,角度不同不可避免會導致認定犯罪時理解的不同。換言之,立法規定的認定為有毒物質的重金屬污染是以特定種類的重金屬非法在特定地域、采取特定方式排放時的犯罪,不需要考慮量的多少,而第3項中的重金屬污染則考慮量的界定,不需要考慮重金屬的種類,也不需要考慮污染的方法。或許以人們熟悉的盜竊罪為例更為容易理解,攜帶兇器盜竊的并不需要考察盜竊的數額就可以認定為盜竊罪,而盜竊數額較大的認定為盜竊罪也不需要考量盜竊時是采取何種手段。《解釋》中規定重金屬排放量入罪的規定與特殊重金屬特定情形入罪的規定正如此例。

  接下來看下哪些方法對凈化污水有作用?

  人工生物凈化,是人為的創造條件使微生物大量繁殖,人工馴化微生物,利用微生物質新陳代謝降解水中有機物的方法,是目前國內外對二級生活污水處理的主體工藝。主要優點為:處理效果穩定,可以在一定范圍內調節處理效率,生活污水處理工藝占地面積小。主要缺點為:投資高、運行費用高、管理復雜,需操作人員較多。

  為了用水安全,我們應撐握些水質檢測污染安全小知識,同時還可以用便攜凈水器將水處理使用,這樣更有利于健康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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